因印章管理不规范等内控问题 中原证券及其南阳分公司收监管罚单
7月12日,中原证券发布公告称,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发出的《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》(以下简称《监管关注函》)和《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警示函》);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阳分公司”)则收到河南证监局《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》。
《监管关注函》内容指出,2021年6月24日,网络媒体报道称数十名投资者与南阳分公司签订了《资产委托管理合同》,在营业部总经理杨青4月份被留置后不被承认,理财资金逾期无法兑付,涉及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亿元。
但中原证券回复称,媒体报道中的《资产委托管理合同》不是公司销售的产品,为公司员工个人行为;相关责任人已被纪委留置,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河南证监局指出,该事件暴露出中原证券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等内控问题。
现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,对此事反映出公司存在的内控问题逐一分析,深刻反思,提出整改措施,立行立改。
二是全面自查,梳理分析公司内部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漏洞,及时整改,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,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。
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,真实、准确、完善地披露有关信息。
《警示函》内容则提到,经查,中原证券存在多项违规问题。
一是南阳分公司内控和合规管理不完善。
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,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,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,无批准人签字;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,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、客户未签字、日期签署不准确,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、未签署日期;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,录像保存不完整;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;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、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问题。
二是重要事项未及时报告。
发生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形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由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,故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原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;要求公司应在该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,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同时,河南证监局拟对南阳分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,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;同时要求该分公司应在相关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,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;此外,在相关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一年内,每3个月开展一次合规检查,并在每次合规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送合规检查报告。
中原证券在公告中表示,公司及公司南阳分公司完全接受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,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并全面开展内部合规检查,于规定时间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。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南阳分公司所涉事件正在取证调查阶段,中原证券将积极跟进该事项调查进展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目前,中原证券经营情况正常,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影响。
(文章来源:北京商报)